已解决问题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是不是狭隘的大汉主义倾向

历史
阿ゑ兰若ヤ 回答:4 人气:4 解决时间:2009-11-08 23:36
  
满意答案

早期是有的,著名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口号就是这一倾向的表达。由于这一口号给人的印像是要将满人逐出关外,内地十八省“独立”,给了列强分裂中国的极好借口,于是孙中山在1910年将这个口号修改为“废灭鞑虏清朝”------只推翻王朝而不变更领土,表示新政权将要继承清朝的版图。

但是这个口号还是给了西、北少数民族特别是蒙古族以极大心理冲击,因为“鞑靼”、“鞑虏”原本就是指的蒙古人,辛亥革命爆发后,一些蒙古王公就曾质问南方民军全权代表伍廷芳:“共和国将仅以十八省组织乎?抑将合满蒙藏回共组织乎?……即使诸君子所见不远,怀挟部落思想,谓我蒙古去之不足惜,则我蒙古最后之主张,未便为诸君子宣布。”言下之意,将要脱离这个不欢迎“鞑虏”的“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时,孙中山宣布将建立一个“五族共和”的新国家,其实这是将革命派的敌人---君主立宪派“五族立宪”的口号拿来改造而成的,新国家也没有将代表内地十八省的“十八星旗”定为国旗,而是将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官旗的“五色旗”(给它新添加了“五族共和”的含义)定为国旗,显示出一种调和主义的立场,这也是孙中山民族主义观念的一种转变------由狭隘的大汉主义向“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的大中华主义转变,虽然这种转变不完全是心甘情愿的。

回答采纳率:29.7% 2009-11-08 21:23
评价答案
  • 是否解决问题(参与评价0次)
  • 0
  • 0
  • 0
  • 是否原创答案(参与评价0次)
  • 0
  • 0

相关内容

其他答案

民权主义作为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的核心内容,其自身有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论述了孙中山民权主义的历史演进过程,将民权主义的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民权主义初步形成阶段、民权主义深化阶段、民权主义新发展阶段。结合历史背景具体分析阐述了每个阶段民权主义的内容特点以及从资产阶级民权主义向革命民权主义发展的过程,深刻揭示了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理论。

关 键 词:孙中山;民权主义;历史演进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的核心内容。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孙中山先生与时俱进,不断将自己的理论推向前进,其民权主义从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逐渐发展成为“革命的民权理论”,成为国共合作的重要理论基础。

一、民权主义初步形成

早在1894年创立兴中会时,孙中山就将“创立合众政府”作为奋斗目标,决心要创立一个美利坚合众国式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但当时并未对“合众政府”的具体内涵进行阐释。1905年8月,在《中国同盟会总章》中,孙中山明确提出“创立民国”,突出了民众在未来资产阶级共和国中的地位,强调了民权[1]。同年10月,在《民报》发刊词中,他首次举起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旗帜,并明确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民主思想归结为“民权主义”。

1906年,孙中山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详细规划了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首先,采用“国民革命”的手段,推翻满清政府,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其次,在推倒旧政权之后,保障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和议员都由国民公举;再次,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保障民主共和政体的合法权威;第四,民主政体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分为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之治三个时期[2]。他主张未来中国的宪法采取五权分立的原则,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五权分立。这样,就初步规定了实现民权的方法、步骤和制度保障,民权主义初成体系。民权主义成为孙中山领导革命派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此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加快了民主革命的步伐。

1911年10月,武昌首义成功。1912年元旦,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郑重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3],决定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将民权主义由理论转化为实践。临时政府根据“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的原则,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宣布人民有选举、参政、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等基本权利;全体国民一律平等;保障人权,解放贱民;保护私有财产;剪辫易服,移风易俗等。借此冲击封建专制的遗毒,传播民主共和思想。更重要的是,临时政府参议院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把“主权在民”的原则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临时约法》明确宣布“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3]。辛亥革命推翻了数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代之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孙中山因此认为民族、民权主义已经实现,今后的任务是“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3]。

在孙中山看来,民族革命和民权革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后者是“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2]。他认为一旦颠覆满清政权,建立民国,民主政治的理想便会随之实现,因为在他看来,“民主观念在中国一向颇为流行,……(中国民众)浸染了选择自己的代表管理自己事务的信念。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把这种民主观念付诸实行”[3]。既然人心倾向共和,民主建设自然可以高枕无忧了。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让位于袁世凯之后,孙中山专注于实业建设,并一度对宋教仁等鼓吹的“政党政治”极为憧憬,将其视为民主共和的保障。然而,1913年宋教仁案的枪声昭示着通过和平竞选实现民主的道路之不切实际。之后,二次革命爆发,国民党人反袁失败,辛亥革命的果实最终被袁世凯窃取。

从兴中会成立到二次革命爆发前,孙中山的民权主义集中体现在要求以民主革命手段推翻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因此帝制推翻以后他即以为民权主义已经实现,对实现民权主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结果,辛亥革命只是赶走了一个皇帝,民权却落空了。

二、民权主义的深化

二次革命血的教训使孙中山认识到民权主义并未实现。随后的现实使孙中山更加坚信这一点:先有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取消国会,废除《临时约法》,进而演出“洪宪帝制”的丑剧;后有张勋、段祺瑞之流步其后尘,民国只剩下一块“共和”的招牌。面对残酷的现实,孙中山重新走上武装斗争的道路。为捍卫民主共和,再造民国,他先后领导革命党人进行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护国、护法运动。在斗争过程中,他痛苦地反思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密切注视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和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使民权主义进一步得以深化。

二次革命后,孙中山开始认识到旧官僚、帝制余孽和南北反约法之武人都是民权的大敌,他开始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在1916年5月发表的《第二次讨袁宣言》中,他提出“保持民国,不徒以去袁为毕事”,而且要不使“谋危民国者复生于国内”[4]。因此,孙中山提出改造中国的第一步就是要铲除旧官僚、武人、政客。1914年6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重提民权主义,决心“扫除专制统治,建设完全民国”[4]。他把组建革命党作为革命的起点,他认为辛亥革命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民国初年同盟会和国民党人丧失了革命精神,党员忙于争权夺利,各行其是,不服从党魁命令,以致人心涣散,最终失去政权。为改变这种局面,他要求新成立的中华革命党党员要绝对服从党魁的命令,团结一致,为谋人民的自由平等而牺牲一己之权利[4]。他视革命党为建设民国的根本,提出“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4],“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4]。这表明,孙中山逐渐形成了“以党治国”论,“以党治国”构成了孙中山民权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此时,孙中山并没有放弃民主共和国方案。

在重造民国的道路上,他进一步设计了民国政治制度。在中华革命党成立时,他把“五权宪法”写进党章。在护法运动期间,对“五权宪法”倾注了比以前更大的热情。1920年11月,在修正的《中国国民党总章》中,他提出“本党以三民主义为宗旨”,“以创立五权宪法为目的”[5],把“五权宪法”与“三民主义”相提并论。“五权宪法”被视为治国的根本大法。“地方自治”是孙中山这一时期集中阐发的理论。他将地方自治看做是中华民国建国的基础,是实现真正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建国三序方略,早在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即已提出,但在民国初年并未贯彻。孙中山认为,辛亥革命之所以最终未能造就真正共和,是由于“不行革命方略之过”[6]。在《中华革命党总章》中,他把建设民主政治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并一再强调。孙中山对“五权宪法”、“地方自治”、“革命程序”的阐述,使民主共和国方案更加具体。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提倡“主权在民”,基本上是移植西方的民主学说。

辛亥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鉴于代议制的缺陷,把始于瑞士的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作为对代议制即“间接民权”的补充,从而提出了“直接民权”的思想。“直接民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孙中山认为“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方得谓纯粹之民国也”[7]。孙中山倡导“直接民权”,是要扩大国民参政权的范围,把政治上的主权,实实在在地拿到人民手里[8]。参与民主政治,需要让人民懂得如何行使权力。为此,孙中山于1917年著《民权初步》一书,专门论述会议通则,告诉人们如何开会、发言、表决,如何当会议主席,如何作提议、附议等,这些规定看似琐碎实则用心良苦。因为他认为要把处于一盘散沙状态的民众变成民国的主人,应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所以他把训练人民集会视为“民权发达第一步”[7]。

教会人民民主操作的第一步后,如何全面提高人民的政治素质呢?孙中山主张对国民进行“训政”,即在革命建国程序的第二个时期,由国民政府派人到地方督导人民自治,由少数“先知先觉”对人民进行教育,解决国民“程度不足”的问题,使其“识为主人”,“敢为主人”,“能为主人”[7]。从反袁到护法这段时期,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得以深化。他把“主权在民”的抽象原则转化为具体的“直接民权”,设想通过由革命党在“训政”期间训导人民实施“地方自治”,实现“全民政治”。同时,“革命程序”、“五权宪法”、“以党治国”等理论也得以更具体地阐述。但在实践上,他仍然依靠军阀,没有真正认识到民众的力量,民权的实现也只能是一种理想。

三、民权主义的新发展

在孙中山高举“护法”旗帜,为再造共和而殚精竭虑之时,国内外政治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这一切都使孙中山受到很大触动。他欢呼十月革命的胜利,并于1918年夏天致电列宁,希望“中俄两党团结共同斗争”[9]。

五四运动期间,孙中山已感受到“新思想鼓荡陶熔之功”[5],他认识到要想真正改造中国,非使国民群体觉悟提高不可。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孙中山并未放弃把恢复旧约法作为解决时局的主张。他这时“还提不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纲领,还没有想到依靠工农群众的力量,也还谈不到改造国民党,形成革命力量。他不能不把主要精力仍旧放在利用南北军阀、滇桂军阀和新旧军阀矛盾的策略上”[10]。在第二次护法战争中,他利用的仍是军阀的武装力量。然而,陈炯明的叛变使孙中山遭受了一生中最大的打击,并成为他晚年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契机。此后,他加速了师俄、联俄的步伐。1922年6月23日,他托陈明仁向苏俄代表达林明确表示:“中国革命的惟一实际朋友是苏俄”[11]。8月,他发表讲话,首次正式阐明国民党应对苏俄采取友好睦邻政策[7]。在国内,孙中山把目光投向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共产党也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提出“邀请国民党等民主派及革命的社会主义各团体,共同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的主张[10]。孙中山响应中共的号召,欢迎李大钊等共产党人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1923年元旦,孙中山公布《中国国民党宣言》和《中国国民党党纲》,发出“革命事业由民众发之,亦由民众成之”[6]的呼号,决心重建新社会的轮廓,谋直接民权的实现,完成全民政治。这表明民权主义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同时也标志着孙中山“扶助农工”政策开始形成[12]。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充实了反帝反封建的内容,民权主义也获得了新发展。此后,孙中山又多次发表演说和文章,民权主义的内容更为充实。建立一个“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共和国,是这一时期民权主义的核心内容。这个共和国不是资产阶级用来压迫平民的工具,而是以人民为主体,反对民国、破坏民国者不能享受民权。“详言之,则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及团体,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能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国民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免权,即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实行普遍选举,废除以资产阶级为标准之阶级选举。

孙中山已对欧美现行的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的虚伪本质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他看到代议制已成民权之弩末,因此中国要建成一个全民政治的国家,驾乎欧美之上,便不可完全仿效欧美,而应吸取“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13]的苏俄“人民独裁”政体的革命方法,行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制度。这个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共和国,自觉地把农工劳动群众看做是革命和民主的主要力量,希望依靠他们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权[14]。孙中山认为建立共和国,在于谋求农夫、工人的解放,他多次指出革命政府以农民为基础,工人“可以做全国人的指导,作国民的先锋”[15]。可见,这个共和国带有较多的人民性和革命性,实际上已“成为变资产阶级民主为人民民主的先声”[16]。以“主权在民”为基石,孙中山提出了晚年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主张“权能区分”,即将政府和人民的权力划为“政权”(“民权”)和“治权”(“政府权”)两大部分,用人民掌握的政权来管理政府的治权,使二者保持平衡,造成“一个真正完全的民权政治机关”[13]。“民权主义之基础”[17]权能区分的系统阐述,成为民权主义最终完成的标志之一。

在这一时期,孙中山仍强调实行民主政治的革命程序,1924年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是关于这一理论最重要、最系统的文件,被正式确定为国民党的施政纲领,其目的在于通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使人民获得真正的权利与幸福。总之,1923年以后,以国民党一大宣言为主要标志,民权主义融入了崭新的时代内容,融入了联俄、联共和扶助农工的精神。同时,孙中山系统阐述了实现民权的军政、训政、宪政三序方略和保障民权的权能分治理论。此后,以民权主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成为国共合作的基础,“成为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胜利的革命的旗帜

回答采纳率:21.7% 2009-11-07 23:13
有点,他的口号就是驱逐鞑虏,还我河山。
回答采纳率:7.5% 2009-11-07 23:37

不是,因为他是资产阶级的代表,推翻了封建主义后,想走一个民主点的制度,而西方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则成了他的选择,所以才想建立民国,但是因为不符合中国当时的具体国情所以才失败了,就象大新的王莽样,其实他的改革是先进的还有洪秀全的弟弟的提议都是先进的但是因为不符合国情所以才无法走下去

提问人的追问   2009-11-08 17:04
洪秀全的弟弟是谁?是洪仁轩吗?
回答采纳率:42.2% 2009-11-08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