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提问人的追问
2009-11-07 19:39
能否详细点?!非常感谢!!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1-07 19:57
设乙厂x人,则甲厂(1+12.5%)x人,甲技术人员m人,则非技术人员(1+12.5%)x—m人,乙技术人员n人,则 非技术人员x—n人。依题意有(1+12.5%)x—m—(x—n)=6 (m+n)除以x+(1+12.5%)x=45% (m—n)除以n=25%
解这三个方程就行了,仓促之下希望能有所帮助,可能是烦了点,但也易懂!
winger
回答采纳率:8.3%
2009-11-07 19:17
答案]A
[解析]甲厂人数比乙厂多12.5%,则甲、乙两厂人数之比为9∶8,甲占9份,乙占8份,一共17份,选项当中B、C不是17的倍数,排除。将A代入,680人分成17份,每份为40人,则甲有9份360人,乙有8份320人。技术人员总数为:680×45%=306,甲厂技术人员比乙厂多25%,则甲、乙两厂技术人员数之比为5∶4,甲占5份,乙占4份,一共9份,306人分成9份,每份为34人,甲有5份170人,乙有4份136人。由已知数据可得:甲厂非技术人员360-170=190人,乙厂非技术人员320-136=184人,两厂非技术人员相差190-184=6人,与题目吻合,选择A。
九考公务员
回答采纳率:49.9%
2009-11-07 20:02
从“甲厂的人数比乙厂多12.5%”则甲乙两厂总人数一定能被17整除。对照选择支,选A
Zenger
回答采纳率:34.6%
2009-11-07 23:40
我们知道 甲比乙多12.5% 即1/8, 则甲是9,乙是8,总人数为17的倍数,看选项,剩下AD2个选项。
我们看 技术人员占45%=9/20 那么非技术人员占1-9/20=11/20
如果是这样我们看 先把AD都除以20 那么就是A=34, D=51 哪一个×11是偶数的就是答案了。
为什么呢?
是因为 甲比乙非技术人员多6个, 如果总数+6 就是2倍的甲的非技术人员数量 必定是偶数,6是偶数,那么另外一个数也是偶数了, 所以绝对是34×11是偶数 选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