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先经过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后企业才能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发生的有关涉税事项(包括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完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如果您是网上报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会在网上报税软件中显示,如报税软件中未显示年报表,请与软件公司联系。
举例说明:2010年1月1日―4月30日是做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3,如果一个公司是在每年4月1日汇算清缴年度所得税的,但在2008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事务所又发现了报告中有些问题需要调整2008年的利润表,税务局在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通知您。
也不一定的,如果先汇算清缴,审计会要一份作底稿的,如果没汇算清缴,审计也不太专注这个
如果一个公司是在每年4月1日汇算清缴年度所得税的,但在2008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事务所又发现了报告中有些问题需要调整2008年的利润表,那我怎么知道要不要调整它2008年的所得税?
税务调整不等同于审计调整,税务只是站在纳税角度考虑,和审计目的不一样的
既然税务做了调整,那么纳税金额也做了调整,也就是会计的处理要调整啊。。审计的目的不就是要调整错误的不妥当的会计的处理?那反过来,像我讲的那个题目,会计处理调整了,纳税金额也就调整了,税务不就也调整了?不是吗?我想明白上面题目中2008年应该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需不需要调整?